东辽县教育局文件

 

 

 

东教发[2008]35                                  签发人:许凤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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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辽县教育局关于

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全县各初中、高中、局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今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的批示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有关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一、招生计划

按照省教育厅吉教基字[2008]16号文件规定,我县普通高中计划内招生继续保持去年的招生政策不变,即普通高中计划内招生占高中计划招生总数的70%,自费生占普通高中计划招生总数的30%。今年我县一高中计划招收20个教学班,招生总数为1120人,其中计划内招生784人(344人作为在全县择优录取的统招生,440人作为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外招自费生336人。二高中计划招收10个教学班,招生总数为560人,其中计划内招生392人,计划外招自费生168人。

二、考生范围及报考原则

一高中招生,只招收具有我县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并在我县报名参加全省统一中考的考生。二高中招生,可招收我县应届考生和参加今年中考的我县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可兼报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5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实行3+2学制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师分院。

三、招生办法

1、重点高中计划内招生分三批录取。

第一批录取:一高中计划内统招344人,在全县中考中择优录取。

第二批录取:继续实行“部分指标分配到乡镇”的做法,今年招生440人,作为分配到各乡镇择优招生的指标(以下简称“指标生”,“指标生”分配方案及录取办法另行发文)。

第三批补录:一高中“补录生”(补录办法详见下面第3条)。

2、严格界定“指标生”资格。在初中毕业年级转学的考生,以及自初中二年级开始,以当年暑假文件规定的暑假起始日期(含起始日)为准,因休学、留级、辍学等学籍变动,推延到今年参加中考的考生,均不享有“指标生”资格。

3、招收“指标生”设35分保底线(35),即“指标生”的最低录取分数不得低于一高中在全县择优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35分,低于录取线35分者不予录取,同时该指标收回,并在全县再次择优补录(简称“补录生”)。

4、“特长生”即体、音、美方面有专长的学生,录取分数线可在最低自费线基础上适当降低后录取。

5、做好“双特生”认定及落实相关待遇的政策。即学业成绩特别优秀(中考成绩进入全县前30名者),家庭生活特殊困难(中考成绩公布后,先由学校根据考生条件,进行初审,并填写“双特生”申报表,上报教育科,再由招生学校和教育科实地考察认定)的应届考生,入学后在校学习和生活费用适当给予减免或补助。

四、报名和报名资格审核

1、报名:由县招生办以校为单位组织报名,报名时间为53日至13日。

2、报名资格审核:由教育科以校为单位于422日至28日组织审核(报名资格审核的具体要求已经另行通知)

3、中考考生档案内容: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报名卡、志愿卡、信息表12、中学生登记表和学籍卡、经教育局审核的照顾加分政策的复印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登记卡(初级中学)》、免试生初中毕业证复印件、肝功化验单(指报考卫生类学校的考生)。

五、考试科目、分值及时间

考场统一设在县城所在地相关学校。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化综合卷、政史综合卷。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满分各为120分,理化合卷满分为120分,其中物理70分,化学50分;思想品德和历史合卷满分为120分,其中思想品德和历史各60分。思想品德和历史合卷实行开卷考试。中考各科满分为600分。

外语加试听力,考试时间为30分钟,分值为30分。正式考试前增加3分钟导语。

听力残疾考生的外语考试按吉中考字[2004]3号文件执行,需免试的考生要将相关证件的原件报送教育局基教科认定审批后提交招生办免于考试。

考试时间为622日至624日,具体日程见附件。

六、地理、生物学科学业考试仍在初二进行。考试由省统一组织命题、发送试卷印刷清样,具体考试事宜另下通知,试卷形式为两科合卷,满分为100分,地理、生物各50分,考试时间为100分钟。考试时间全省统一为626日上午8301010分进行。考试结果将做为学生毕业和报考上一级学校的资格,今年暂时不与高中招生政策挂钩,明年是否挂钩届时再定。

七、考试收费标准

凡兼报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考生的报名费、考务费按吉省价收字[2002]5号文件执行,单独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报名费、考务费按物价局吉省价收函字[2001]7号文件执行。

八、奖励照顾政策

1、革命烈士子女加20分录取。

2、港澳同胞、台湾省籍同胞和华侨、归侨子女加5分录取。

3、初中段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加5分录取,省级优秀学生加3分录取,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学生加2分录取(跨县转学不享受此加分待遇)。

4、少数民族考生加1分录取。少数民族考生认定工作另行安排。

5、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加10分录取。

6、获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及其子女加10分录取(市级以上政府表彰)。

7、初中段代表东辽县在辽源市运动会上,获得个人或集体破记录者,一高中特招。其他名次加分办法是第1名加40分录取,第23名加30分录取,第46名加20分录取,并且在进入最低自费线后依次免4000元、2000元和1000元。加分后仍未进入最低自费线者可按照自愿适当降低录取分数,但是费用不免。

8、初中段在县运动会上,个人或集体破记录者,加15分录取,取得个人或集体第1名者加10分录取,第23名加5分录取。

享受加分待遇的前提条件是在初中阶段没有办理过休学、留级等的应届毕业学生(参加市运会的队员除外)

上述奖励政策不能兼得和相加,如有两项以上,取最高值项。符合奖励条件的考生需提供原始证件,由所在学校到县教育局审核认定,并将认定合格的证件的复印件,装入考生中考档案。加分考生所在学校需向基教科上报中考考生分项加分名册和汇总名册(详见具体通知),经基教科审核后报县招生办加分录取。

享受照顾政策加分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55日至16日,已经提前通知)上报审核,过期不予受理。

九、录取、建籍

1、录取: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基教科、招生办、招生学校联合组织,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要根据学生志愿,实行“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择优录取的办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报名后520日开始至31日前结束,学生填报志愿在全省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前进行。具体录取办法依据《东辽县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进行,“指标生”录取由各乡镇中学依据《东辽县2008年指标生录取工作方案》(方案另发)向基教科提供名单审核后,移交招生办录取。严格限定计划外招生范围和对象,非本县学籍考生不招、非今年中考的考生不招。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并列的情况下,则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进行录取,等级在前的优先录取。如果等级仍然相同,再采取查语、数、英三科成绩的办法进行优先录取(即取语、数、外三科总成绩择优;如还相同,取语、数两科总成绩择优;仍相同,取语文单科成绩择优)。我县高中招生录取顺序具体为:

第一批录取:一高中计划内统招生344人,在全县中考中择优录取。

第二批录取:一高中计划内“指标生”440人,“指标生”分配方案及录取办法另行发文。

第三批补录:一高中“补录生”。

第四批录取:二高中计划内招生。

第五批录取:职业高中计划内招生。

第六批录取:按照考生志愿录取普通高中的自费生。

2、招收“自费生”严格执行“三限”(即限分数、限钱数、限人数)政策。

3、建籍:高中新生入学一个月内,由招生学校依据招生办签发的录取名单和考生中考档案,填写高中学生登记表、学籍卡和学生名册,上报县教育局基教科初审,由市教育局基教科和市会考办分别建立新生学籍和考籍。我县高中学籍和考籍实行电子化管理。

附件:2008年吉林省中考日程表

 

                      

 

 

 

 

 

 

 

     二○○八年六月十日

 

 

 

 

 

 

主题词:      教育         高中招生         通知                                        

抄报:   市教育局、县人大叶永生副主任、县政府于彬副县长、县政协崔佩君副主席              

   东辽县教育局                                              2008610日印            

 

附件:                  

 

2008年吉林省中考日程表

                     

学科、日期及时间

上午

下午

622

(星期日)

 

8:3010:30

物理、化学合卷

2:003:40

623

(星期一)

 

8:3010:30

思品、历史合卷

2:003:40

624

(星期二)

 

8:3010:30

 

626

(星期三)

地理、生物合卷

83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