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辽县首届“东辽名师”培养和选拔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调动广大教师的内驱力,营造和谐、奋进、学习、提升的良好教育氛围,选拔、培养、造就一支规模适当、素质优秀、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顺利开展。 二、东辽名师的培养和选拔
1、东辽名师的培养工作是“东辽县名师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局决定把东辽县中小学教师人才成长资源库的优秀人员做为“东辽县名师工程”预备名师,履行一定的职责,享受相应的待遇。各校要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落到实处。 2、东辽名师的培养重点是做好东辽县中小学教师人才成长资源库的优秀人员的定期交流和培训工作。教育局将专门制定计划,分期分批的开展教学展示、送教下乡、成果交流、外出学习等方式进行,逐步使他们成长为具有良好师德和教育、教学水平突出的名师。 3、对东辽县中小学教师人才成长资源库的优秀人员,教育局将在2006年9—12月分别进行课堂教学展评、论文撰写、师德等方面的考核,评选出首批“东辽名师”
20—30名。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东辽县 “名师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有关政策和规定,监督“名师工程”的培养和选拔工作。 组长:姜学东。 成员:许风奎、张晨、徐永才、刘振福、宋玉环、周福民。 (2)成立东辽县 “名师工程”专家评审组,负责对“名师工程”的入围人选进行评审和认定工作。 组长:许风奎。 成员:由教育局、进修学校、教科所的有关人员组成(在评审中,根据情况聘请五县盟校的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3)成立“名师工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师进修学校。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东辽名师的选拔、培养、培训和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任:周福民、刘振福。成员:徐长占、田福生、孙耀国、司桂新。 2、实行“名师”表彰和奖励制度。 (1)对东辽县中小学教师人才成长资源库入库人员(经考核确认合格者),每人每月享受材料费补贴20元。 (2)对东辽县中小学教师人才成长资源库的优秀人员,教育局认定为“预备名师”,每人每月享受材料费补贴40元。 (3)对教育局认定的“东辽名师”,教育局除一次性给予物资奖励,每人每月还享受材料费补贴100元。 (4)“预备名师”和“东辽名师”除享受补贴外,还在评先、评优、晋级、聘用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教育局将对“名师工程”采取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的办法。每年进行一次考核、两年进行一次评选,严格过程管理。对师德表现差、有损教师形象或不能履行岗位职责、脱离教学第一线等情况者,随时取消其资格。把符合条件者,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及时进行补充。
2006年9月5日
|